所有學生都有機會了解並獲得重要的標準

《小學和中學教育法》的第一章向大學提供了聯邦援助,以滿足弱勢大學生的教育要求。國會通過從以補救為中心的轉變為對更大成就的大標準和問責制,對這一系統進行了重大改革。法律第一次明確要求將英語水平受限的學者完全納入 Title I 課程、評估和問責計劃。加州是關於 Title I 改革的一個特別重要的地方,因為它獲得的 Title I 資金比幾乎所有其他地方都要多得多。加利福尼亞州 20-2% 的幼兒下降到聯邦貧困線以下,連同其學生的成就——主要是弱小的非洲裔美國人,

加利福尼亞州是全國最重要的州之一,以要求為基礎的改革動議,但它在滿足學生需求方面肯定有不一致的歷史。

話雖如此,加州地區最好的學校在印多爾注意到了新的資金流入很長一段時間。條件計劃提高共同基金支付培訓費用。只有 19% 的加州第四級學生在透視方面達到或高於 NAEP(國家學術發展評估)水平,而在不良和少數族裔學生中,只有 8% 的黑人、7% 的西班牙裔和 6% 的無成本/最小價值午餐合格的學習者最終達到或前面提到的熟練程度。幾年後,只有三分之一的九年級學生未能從高中畢業。黑人和拉丁裔學生的人數有所增加;44% 的黑人和 45% 的西班牙裔九年級學生沒有在截止日期之前畢業,或者其他任何情況。

對於第五個質量學位,只有 8% 的英語學習者最終在學習成績上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在數學方面,與 15% 的 ELL(英語語言學習者)相比,51% 的英語流利的八年級學生滿意或超過全國平均水平。

科學研究發現,參加低維度課程的三等學生的表現比沒有參加的人要好一些,並且在所有社會經濟學位中都發現了這種進步。另一方面,該系統受到了一些批評,因為該系統促使加利福尼亞州快速選擇了更多的講師,其中不少人幾乎沒有或沒有實踐經驗。僅英語教學的支持者將 ELL 學生在某些學區的收益歸因於法律,而雙語教育的支持者則支持這種收益更多地歸功於降低課程規模和增加責任感。

聯邦法規要求學區和個別學校提供評估和問責細節,以顯示專門資助的大學生了解學區的主要課程。州法規和政策還涉及一個學區每年進行一次分析的結果,這表明其每個合作院係都在應用綜合應用程序,這些應用程序的生產效率低於附近理事會證明的標準。

該州表示,在主要主題中對 ELL 和前 ELL 以及移民大學生採用的要求必須與主流學生所需的個人期望完全相同。ELLS 被設想在他們被重新指定為流利的英語之前接受英語語言增強。此外,所有學生都將繼續參加斯坦福科學理想的考試,以確保入學人數。每個學生都必須參加 10 年級的高中畢業考試,並且可以繼續進行評估,直到幾乎每個後續管理,直到每個部分都被實際提交。